7月22日,晋州市卫生监督所在无证行医药品溯源执法检查中,经过详细摸排,发现位于晋州市区内魏征街70号的高景丽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正在开展诊疗活动,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查处,重点收集了“黑诊所”进药票据和药品明细,要求无证“黑诊所”负责人在票据上签字,并制作询问笔录对进药票据和药品明细进行确认。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诊所全部药品进行了查扣,对药品进货票据进行登记保存,依法对该诊所进行了取缔。
(晋州市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