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6日下午,赵县卫生监督所接群众举报,对赵县永通路扈氏鼻炎膏经营店铺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发现有一人正在接受扈氏膏治疗,工作人员无任何从业资格证件,该店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后,当场制作执法文书,当场查封“扈氏膏”32盒,对该店无证行医场所进行查封,立即停止医疗行为,立即停止并收回“扈氏膏”宣传为“扈氏鼻炎膏”虚假宣传行为,目前已立案处理。案件正在办理中。
(侯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