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卫生监督所成立于2007年11月,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职工37人,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学校卫生监督科、医疗卫生监督科、放射卫生监督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科、稽查科等科室。
县卫生监督所是县卫生局依法在全县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200余部法律、法规及规章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具体职能:
一、卫生行政许可
依法承办公共场所、供水单位、放射诊疗单位卫生许可现场审查。
二、卫生监督执法
1、依法对学校卫生、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2、依法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依法对从事放射性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依法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 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5、对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6、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三、依法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集中受理、查处职责范围内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公共场所危害事故等针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四、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办公及群众投诉举报电话:0311—86530698
办公地址:元氏县常山路1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