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卫生监督工作,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卫生监督局《关于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方案》工作要求,新华区全面开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专项监督检查,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接种安全。一是对区疾控中心的第一、二类疫苗冷链运转、疫苗购进、索证、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开展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进行检查。二是对接种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购进第二类疫苗索证、接种场所公示第一、二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接种前告知及第二类疫苗购进、分发、使用登记和报告等记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和预防接种安全。
                           201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