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卫生监督所
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为规范医疗废物管理,防止医源性疾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10月10日、11日利用两天时间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及处置活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各医疗机构都能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都设有医疗废物管理的专(兼)职人员,产生的医疗废物大部分能按要求集中处置或自行焚烧处置。但检查中也发现有部分医疗机构未建立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不完善,个别医疗机构集中处置合同单位不能按规定时间将医疗废物及时运走,造成医疗废物堆积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所监督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医疗机构,我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对集中处置合同单位不能按规定时间将医疗废物及时运走造成医疗废物堆积的情况提出建议,建议医院及时和集中处置合同单位沟通,书面向上级部门反映,要求按时将医疗废物运走,避免大量存积医疗废物,防止意外发生。
2017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