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创城工作,根据《高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高新区卫生监督所于4月20日召开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公共场所创建动员会,对公共场所的创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辖区80多家公共场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详细解读了《高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高新区创建卫生城市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并对创城指标进行分析,要求各单位深刻理解创城目标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许可证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将公共场所监督量化等级在店堂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尤其是小浴室、小美发、小歌厅、小旅店等“四小”场所要符合各场所基本卫生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达到创城标准,力争通过创城公共场所的验收。 卫生监督所下一步将按照《高新区创建卫生城市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开展公共场所专项整顿行动,重点对“四小”公共场所是否亮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洗、消毒、通风和“三防”设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