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卫生监督所是高邑县卫生局行使卫生监督职责的工作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200余部法律、法规及规章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1、科室及协管站设置     高邑县卫生监督所内设8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稽查科、财务科、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医疗卫生监督科、学校卫生监督科、生活饮用水监督科、放射卫生监督科.设置5个卫生监督协管站,分别为高邑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富村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大营镇卫生监督协管站、中韩乡卫生监督协管站、万城乡卫生监督协管站。     2、具体职能:      高邑县卫生监督所承担着辖区内餐饮单位、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及放射诊疗的卫生行政许可;对餐饮单位、公共场所、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医疗卫生、放射卫生与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咨询、培训工作;受理、查处职责范围内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公共场所危害事故等针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做好卫生监督信息、资料的汇总分析和报告。     3、地理位置:      高邑县卫生监督所位于石家庄市高邑县育才街6号。     咨询、举报、投诉电话:0311---84031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