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家庄市卫计委《关于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自查整改和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高新区卫生监督所自6月4日起,开展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首先,召开了医疗废物管理培训会,对《河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试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医疗废物消毒规范》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要求各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理规范》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其次,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检查遵循“有所侧重,层次分明”的原则,先从省、市级医院及规模稍大的民营医疗机构开始,然后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到村卫生室、校医院、个体诊所(先西医后中医),最后检查单位医务室。重点检查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的落实情况、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培训情况、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转运情况等。截止目前,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52家,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单位按照培训的要求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健全,有专(兼)职人员管理,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医疗废物登记资料齐全,能按规定将医疗废物分类置于专用包装物内。但也有个别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废物暂存点警示标识不全、运送工具清洁消毒记录不全、医疗废物不能在24小时内及时清运导致医疗废物积存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执法人员已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建立问题台账,强力推进督促整改,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